坚持诚信为本 高扬质量大旗
--宣传贯彻《质量发展纲要2011-2020》倡议书
“质量”是本、是源,是经济文化生活的永恒主题。“质量”涵盖了产品质量、服务质量、工程质量。“质量”关系到事业发展,更关乎国计民生。“诚信”历来是人与人交往的道德准则,是企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。“诚信”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。
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“以质取胜”,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”,“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”。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强调,要坚持质量第一方针,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。
《质量发展纲要2011-2020》的颁布实施,更加说明党和国家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。结合《质量发展纲要2011-2020》的颁布实施,我们向全区企业、事业单位,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:
——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,落实质量安全责任,严格质量安全监管,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,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,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。
——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。倡导诚实守信、合法经营。增强质量诚信意识,完善质量诚信体系,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,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营造公平竞争、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,发展先进的质量文化。
——把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。深化理论研究,加强质量法治建设,夯实质量管理基础,加强质量人才培养,推进标准化、计量、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,不断完善有利于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。
——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加快技术进步,实现管理创新,提高劳动者素质,优化资源配置,增强创新能力,增强发展活力,推动质量事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——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。坚持好字优先,好中求快。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水平,发挥质量的战略性、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,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,增强我国产品、企业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。
我们倡导树立新质量新理念,营造“人人讲秩序、人人讲质量、人人讲诚信”的社会氛围。
我们倡导“坚持诚信为本,高扬质量大旗”。树立质量法制观念,提高全民质量意识,以质量兴厂、质量兴业、质量兴市、质量兴区为奋斗目标,求真务实,开拓奋进,把质量诚信工作做得更好,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内蒙古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贡献。
内蒙古新质量科技服务中心
二〇一二年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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